章 总则
条 本会中文名称为:北京平顶山商会。英文名称为:Beijing Pingdingshan Chamber of Commerce。
第二条 本商会由在京平顶山籍企业经营者自愿联合发起成立,是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。
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以支持服务为基础,以创新发展为目标,以回报社会为愿望。帮助政府宣传政策,规范企业行为;帮助企业了解市场,寻找投资机会;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 坚持以人为本,促进民营企业科学持续稳定地发展,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作用。
第四条 本商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平顶山市工商联,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平顶山市民政局,同时接受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的业务指导。
第五条 本会的日常办公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1302、1303室。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1302
邮 编:100045
电 话:010-68539949
传 真: 010-68539949
网 址:www.bjpdssh.com
电子邮件:bjpdssh@163.com